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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8月23日,12名港人被中國海警以涉嫌「偷越邊境罪」拘捕,引起全港以至國際關注。然而,事件至今已一個月,在中共秘密關押、港府毫無作為之下,不論是被捕人士家屬還是香港市民,都無法知道被捕港人情況。
自12名港人被捕後,家屬多番聯絡香港警方及入境處要求協助,卻不斷拖延,目前家屬不但無法直接聯繫被捕港人,就連由被捕人士家屬委託的三名中國律師,均同樣無法接觸被拘留的12位港人。獲家屬委託的律師更透露,在要求會見期間,看守所警官指稱被捕港人已「另外委托」兩名律師跟進案件,反映中國當局有意以「官派律師」剝奪被捕港人及家屬委託律師的權利。
12名港人家屬要求如下:
一、要求香港警察交代十二人被中國海警拘捕的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過程,並交代有關過程有否出現傷亡。
二、要求香港警察調查中國海警有否「跨境執法」。
三、要求水警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。
四、要求香港警察與海事處聯絡,並公開事發當日的船隻雷達紀錄。
以下每一個香港人,都是有血有肉的生命:
喬映瑜
雖然無相關消息,但喬也是一個愛香港的女生,患上嚴重抑鬱症,在無藥物嘅情況下,想像不到她一個人這段時間怎捱過。
張俊富 22歲
一名公大學生,理應同大部份人一樣應該過平淡的生活,過普通的大學生活,但他選擇了站出來保護香港,希望他能與其餘11人平安回家。
嚴文謙 21歲
也是一名學生,資料不多,曾經有人指在鹽田遇過,那時的他頭髮已被剃光,目光略呆滯,有人能想像他經歷了什麼嗎...
一名中學生,只有十六歲,是十二人當中年齡最少的一個,因為未成年人士,理應無法自行委托律師,但卻被李家超説成自願。後來黃臨福家屬所委派的律師被要求與中國官員見面,被逼退出。
鄧棨然 30歲
患有哮喘和皮膚病,家屬同樣無法得知當事人是否有藥物,沒有鄧的相關資料,但相信大家都記得鄧媽媽在記者會上的說話,每一個字也令人痛心。
李宇軒 29歲
一個熱愛動漫的年輕人,他是個電腦程式員,靠自學努力走上創業之路,但若要選擇一己利益還是香港前途,李宇軒毫不猶豫選了後者,直至他於上月10日《港區國安法》的魔爪向他伸延,這一切對於法制的信任都瞬間幻滅,他決定逃出生天。
張銘裕 20歲
張銘裕的20歲,原本與普通年輕人一樣,喜歡踢球、攀山、潛水,他的性格較成熟,因此很懂得照顧自己。不過,這位好動的年輕人,因在反送中運動期間被捕,一夜身負多項罪名。
銘裕曾經向父親說自己「要爭取民主自由」,聽罷,張父問兒子:「你為了什麼而爭取?」兒子鏗鏘回答:「為下一代。」在登船一刻,銘裕的信念依然堅定,他深明要為下一代,必先要留得青山在。
李子賢 29歲
同船者想着家人,29歲的李子賢偏偏想念兩隻愛貓。他從小愛貓,長大後決心領養兩隻貓咪。牠們愛與子賢一起入睡,平日與貓咪在床上窩作一團,就是他們仨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刻。只在臨別前幾日,他主動提出與媽媽合照。
登船前,他拿出電話重溫合照,再看一看媽媽的笑臉。他知道媽媽常以自己樂於助人、孝順為傲。過往母親生日,他總會親手為她製作芝士蛋糕,一邊對母親唱「世上只有媽媽好」,不過他希望媽媽知道,自己同時也熱愛香港。
郭子麟 18歲
郭子麟心中除了家人,最想念的還有一個女生。子麟是港大工程系學生,亦自小是一個舞台劇愛好者,入讀港大後他繼續參演,並遇上一生中的女主角。
在他在準備離開故土前,鼓起勇氣向心儀女生表白,與爭取香港民主之路一樣,也如港大生常言道:「搏盡無悔」。人生如戲,子麟看著波光粼粼,讓愛情變成滄海遺珠。
鄭子豪 17歲
鄭子豪與家人道別的方式,是在清晨帶同魚竿和水桶,說自己要出海釣魚。他本是個活潑好動的男生,也是釣魚愛好者,因此編了這個善意的謊言,只為走得毫不著跡,以免家人擔心。
他在離開前不久,才自掏腰包買下一部新電話送給媽媽當作生日禮物。電話仍在,但接聽的人便要遠離。子豪愛香港,但更愛家人,決意自己扛下這一切遠走高飛,便拿着一大堆釣魚用品,冒夜出發。
廖子文 17歲
廖子文還有不足一星期,便踏入18歲生日。子文在想,以往一家人總會外出吃飯,為自己慶祝生日,現在都只能成為追憶。不過,他的成人禮其實已一早到來,他經歷的比任何成人還要多。
子文是個硬頸的小伙子,喜怒哀樂不形於色。小時候當哥哥被人欺負,自己會直接用單車撞開壞人。三歲定八十,路見不平的性格,驅使他走上反送中之路。
黃偉然 29歲
機械技工的黃偉然寫遺書:原諒我自私,在生死離別面前,萬字哽在喉中,只能靠書寫梳理。出發前數天,年僅29歲的黃偉然把一封信擱在書房,當中滿是道歉的說話:「很抱歉」、「對不起媽媽」、「原諒我自私」,那是偉然的遺書。
偉然2月從荔枝角收押所出來,就開始與家人、朋友變得疏離,極少與家人同枱吃飯,又將自己鎖在房間。連家中兩隻愛貓,他亦忍痛減少接觸。或許這也是為離別鋪路,讓家人習慣沒有偉然的時光。
香港政府28日發佈新聞稿,引述廣東省公安廳的說法,證實 12位港人被拘留超過 30日,鹽田公安仍未申請逮捕。而香港警方指深圳市鹽田公安局「稍後」「將會」申請正式逮捕 12人,即目前仍未申請。
中國《刑事訴訟法》列明刑事拘留期限為30日,逾期未申請逮捕即為非法,而12港人已被扣押38天,新聞稿已自證中國公安目前是非法禁錮緊 12位香港人。
即使按照中方計法,12港人於 8月 25日才正式被拘留,今日已是第 36日,無疑已超出《刑事訴訟法》列明的 30日期限,但仍未申請逮捕,明顯正處於非法拘留狀態。
文/圖:12港人關注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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